编辑:韩卉
当事人疑问
赵某第一次起诉王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赵某拿到判决书后咨询过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律师分析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时,往往会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并不必然判决双方离婚。那么,在第一次诉讼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过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此项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何为“新情况、新理由”?由于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现简要分析如下: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为原告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作为提起离婚诉讼的依据往往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条文。《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辞槿芬哑屏训娜舾删咛逡饧》均规定了多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一,诉讼当事人一般会基于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提起离婚诉讼。判断离婚诉讼的 “新情况、新理由”时,应比较前后两次离婚的情况、理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不同条款中的不同情形,若不属于同一情形,则可以“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起诉。否则,原告坚持起诉的,应裁定不予受理。
此外,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再次起诉的时间为六个月,从前次诉蔚呐芯錾效之日计算。
本案中,赵某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在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案例
原告张某与被告董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后由于在婚姻生活中,双方争吵不断,董某多次殴打张某。张某遂于2017年9月20日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11月9日作出(2017)皖0123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董某离婚。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载明(2017)皖0123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7年12月6日生效。原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与被告董某系合法夫妻关系,原告于2017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见有和好行为,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现原告态度坚决,再次起诉离婚,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董某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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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