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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贷款吗?

1297 2019-10-17 韩卉
关键词: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师 征迁实务 拆迁安置 贷款
   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公积金贷款,那么,如果购买的是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本文律政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拆迁安置房贷款的相关知识,请大家阅读参考。
   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一、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拆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律政网免费咨询电话:400–0551–691;177-7533-125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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