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土地征迁 征迁常识
在实践中,拆迁可以加快一个城市的城市化建设,对于一个城市也有重要意义。如果房主将房屋承租给他人的期间拆屋要被拆迁的,拆迁补偿费是要赔偿给产权所有人还是承租人有待商榷,那么房屋出租给他人,拆迁如何赔偿?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屋出租给他人,拆迁如何赔偿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2、一般情况下,租房拆偿补偿可以运用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租房拆迁赔偿需要的条件:
1、如果在租房拆迁的时候,租房合同未到期而遇到拆迁的,租户可以向房东索取合理的赔偿金额。如又耽误时间找房,浪费去找房子的时间和精力。而对工作有所耽搁的,房东应该赔偿租客因找房而耽误工作的费用。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等等,都应该赔偿相应的一些费用。
二、房屋租赁人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第2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你可以参与拆迁谈判,拿到一定的拆迁补偿。
如果你不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话,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所签协议无效。因此你应该积极参加他们的谈判,维护自己的权益。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所以不管什么情况,你的合法权益一定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租赁房屋拆迁赔偿:
作为承租人同样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应和房东还有你共同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修改。拆除有产权纠纷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租赁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就是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房屋出租给他人,拆迁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综上,如果在租房拆迁的时候,租房合同未到期而遇到拆迁的,租户可以向房东索取合理的赔偿金额。如又耽误时间找房,浪费去找房子的时间和精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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