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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律师:离职时如何规范交接手续

915 2020-02-20

从初入职场到退休一直都在同一家单位工作这样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入职、离职、再入职这样的过程是正常的。可能不少劳动者都认为离职就是不再去上班这么简单,但实际上不是,离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稍有携懈怠就会导致劳动者某些权益受损,甚至无法入职新的单位。合肥律师提醒劳动者,离职时如何规范交接手续至关重要,做不好以下5点,是会吃亏的!
       1、结算
       不管单位规定工资是当月结算还是压一个月结算,在员工办理离职时,都必须结清全部工资。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有劳动者应得的提成、奖金以及辞退补偿(个人原因辞职没有)等,都应该在离职时结算清楚。
       2、转移关系
       劳动者的社保关系以及党员劳动者的组织关系等,在离职时都要完成转移工作。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新的单位时这些关系还在原单位的还话,可能导致在新的单位无法开展相关工作,比如缴不了社保。
       3、开具解约证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约,按照现在《劳动法》的规定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没有这个证明,劳动者可能会被新单位拒绝入办理入职。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原用人单位要赔偿,但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机会难得,劳动者的损失普遍来说还是更大一些。
       4、明确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对一些重要的、核心的岗位都设有竞业限制,会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一般是2年内)不得入职相关的行业。因此有竞业限制的员工在离职时就需要跟用人单位明确竞业限制的规定,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支付至竞业限制期限结束。
       5、归还收缴物品
       有时候由于员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使用一些违规物品而被收缴了的,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时,收缴的物品就要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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