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晟川-胡静轩律师网

188-5605-0836

法律常识之工程质量保证金

1032 2020-01-13 陈欣妤

  关键词:合肥 合肥师事务所 开发施工常识  房建工程
  做工程的其实都知道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工程修好之后,有可能在保修期间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这个时候就可以用这笔钱进行维修,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安徽律政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017
71日新执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一个工程在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可以直接用这个质量保证金来进行维修,但是这个也会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如果说在这个缺陷责任期,质量问题过多的话,有可能会无法通过验收。

如果上述文章未能解决你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电话:400-0551-697177-7533-1257(微信同号)。

 

快速提问

有用

© 2019 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5190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1623号

友情链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