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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浅析安全事故概念

905 2020-01-09 陈欣妤

  关键词:合肥 合肥律师事务所 开发施工常识  工程质量
  开展工程建设,是需要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的,工程安全是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是需要负责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什么是工程安全事故?下面,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工程安全事故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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