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公司有名员工进公司未满6个月,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现在已经劝其交了辞职报告书。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支付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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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形,该名员工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形严重,符合用人单位即时辞退的条件,是不需要对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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