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申请诉讼离婚了,一旦离婚入进了司法程序,那么就要遵守相关的法院诉讼离婚流程.一般而言,离婚法院诉讼流程与一般案件的流程也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法院起诉流程有哪些步骤呢?下面我们跟随合肥离婚律师来了解下具体步骤。
离婚程序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投递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投递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假如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哀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入进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长短,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假如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旬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题目申请再审.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1)结婚的证实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实);(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实材料.
如经人先容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实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实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参与的详细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实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实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实,夫妻双方抚养前提,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糊口的表示证实;(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目,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