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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之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733 2019-05-30 王锋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网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四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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