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师 强制措施 证据不足 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且会有一定期限的,那么证据不足监视居住到期后如何进行处理?下面由律政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证据不足监视居住到期后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后,如果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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