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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川原创|串通投标的罪名、案例及裁判数据分析

1122 2018-08-20

编辑:韩卉


招标投标过程中涉及的主体,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串通投标罪、行贿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本文重点介绍串通投标罪。

一、串通投标罪

(一愦通投标罪定义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阊现氐男形。

1、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焦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刑事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1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串通投标罪的案件数据和案例介绍

1、裁判数据分析

通过裁判文书网和无讼网,查找了近五年来(2014年-2018年)的裁判文书。全国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共114924件,安徽共6097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七。全国涉及串通投标的在网案件共1463起,安徽省共101起,位居全国第六。

2、典型案例介绍

(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区人民法院,(2016)皖0191刑初131号案件:2014年陈某获知合肥智能交通警察项目招标信息后,遂联系上海电科张某,商议若中标所获利润由陈某与上海电科公司五五分成。为保证上海电科公司中标,张某分别以中海网络、成都曙光公司两家公司资质对智能交通项目进行投标,张某安排其助手沈某负责投标具体事宜;陈某又联系山西四合公司,借用山西四合公司资质进行投标。最终,上海电科公司以47970149.77元的最低价格中标。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张某分别犯串通投标罪,各判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沈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五万元。

(2)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8)皖0102刑初261号案件2013年周某得知安职院通过功成造价高公司招标,周某挂靠安徽华力集团、河南一建、青建集团、安徽三建四家资质,最终以4999万的价格中标。

一审法院判决周某淮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文章摘自:《建设工程领域必备法律常识》(晟川律师)第一章第十九节“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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