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原告是加拿大籍华人,与被告本是多年的朋友,2014年某天,被告称自己资金周转不开,请原告借款50万元度过困难,口头约定利息三分,原告答应。2014年4月9日,原告通过网银转账给被告485000元,被告出具借条,借条上注明的债权人显示的名称是原告在中国使用的中文名,但是该名称并不被中国法律认可,因为在任何证件上均看不出原告就是该借条中的债权人,双方还约定三个月之后返还。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拖延还款,娓嫖弈沃下,找到本团队律师,请求予以帮助追回借款。
案件分析:
接受原告的委托后,安徽律政网律师团队分析了案情,认为本案是一起涉外的民间借贷案件,案件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原告的主体身份需要经过认证;二、借条中虽注明借款50万元,实际转账485000元,属于把第一个月利息扣除后的借款,法律支持的本金是实际借款金额。三、借款利息属于口头约定,只有原告及其爱人本人可以证明。掌握了案件争议焦点后,安徽律政团队调取需要的证据后,起草了民事起诉书,将被告诉至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一、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借款本金485000元,依法判决被告以月利率3分支付暂自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10月9日的借款利息87300元,实际利息按照3分利息计算至还款之日;以上合计572300元。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m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最后顺利追回全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