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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购买福利房的注意事项

2341 2019-11-26 韩卉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房产开发法律知识  开发诉讼
   福利房是否可以当作商品房出售,福利房当商品房出售违法吗?在选择购买福利房的时候,了解该福利房的权属性质非常重要,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国家对于福利房怎么买卖又有怎样的相关规定?
福利房当商品房出售违法吗?
   公司的福利房是否能买卖,要看福利房的公有住房性质。目前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不能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以下几个情况:列入拆迁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危房的;配套设施不全的简易住宅和单身公寓;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和纪念意义的房屋。除以上几种房屋不能出售外,其余类型的房屋都可以出售。
   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而有证的福利房是可以购买的,了解该福利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福利房是计划经济制度的产物,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就是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一般需要五年。出于交易安全性的考虑,不应否定该类买卖合同的效力。至于单位规定的执行问题,单位可直接追究该职工的违约责任。
   对于该类房屋,如果出让者拥有独立的产权证,其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不应受该单位规定的影响,因为,单位基于职工福利的考虑,规定福利房职工在5年内不得转让,但该规定仅在单位与职工(出让者)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买受人不应具有约束力。
对于福利房的买卖,要注意下列问题:
   1、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当然也包括这种福利房。就从福利房本身来看,将来办房产证一定是全产权的房产证,只要不是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再转让是没有问题的。
   2、购房合同的效力如前所述,是存在瑕疵的,但是,是否必然无效,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签订这样的合同,约定一个较重的违约责任,把有些制约措施定好,一旦对方违约,承担较重的违约责任,对于对方守约也是一个督促。
   3、这类协议,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比如付款、交房、办证、违约责任等,所以,稳妥起见,经济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起草,并办理律师见证手续(因为这类公证,,公证处是不做的)。
   以上就是关于福利房当商品房出售是否违法和福利房怎么买卖的回答,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遇到此类纠纷的朋友要了解以上所述的相关事宜,按照规定处理此事。
  如果您还有关于此类的问题,欢迎咨询安徽律政网专业律师,电话:1537532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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