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韩卉
在日常商务活动当中在面对履行合同的一方出现无法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来证明自己仍然有合同履行能力之后继续履行合同,而无法提供担保的时候就可以实施不安抗辩权来终止合同的履行,那么对于担保合同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吗?华律网小编整�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担保合同有不安抗辩权吗?
担保合同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规定先履行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时可以中止对合同的履行,一旦对方提供了充分的担保,则应继续履行义务。但如果后履行方不提供担保,先履行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可以进一步要求解除合同
实际上不安抗辩权是合同法明确进行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履行双方权益所赋予的权利,不管是任何合同,只要它归属于合同法管辖就可以适用不安抗辩权,担保合同当然也不例外,如果遇到担保合同履行出现困难的情况,建议可以咨询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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