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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银行停贷导致的合同逾期违约

本人乙方于2019年09月20日签订的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确认单,当时网签确认单上付款方式是按揭付款,具体分别是2019年9月3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价款——首付90万,2020年3月3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价款——贷款140万,后因2019年底的银行突然停贷,和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导致付款时间逾期,现甲方以时间逾期为由拒绝过户,并说乙方毁约,现该如何处理?谢谢解答!

手机用户:139****4637 时间:2020-03-13

王锋律师解答:
您好,我是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欢迎您在我们的网站上留言。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卖方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回答时间: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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