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签了拆迁协议,街道办事处试图不严格执行,想去掉几人
2017年,由于老家征地拆迁,按照拆迁办要求,我提供了本人和妻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以及没有居住本单位福利房证明原件,通过审核后,当年4月21日,我家签订了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明确征收人符合政策应安置人口为6人,规定征收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目前已逾期将近一年未安置。今年8月份拆迁办贴出我村登记人口情况,被告知我、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等4人户口在外地,不符合安置条件,甚至有工作人员口口声声说协议错了可以改,对安置工作遮遮掩掩,意图将我、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4人从安置人口中除去。2017年签协议时,明确规定符合政策应安置人口为6人,现在拆迁办在办事拖沓、逾期不安置情况下,又妄图在协议执行上大打折扣,我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手机用户:182****6871 时间:201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