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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继父之子的遗产纠纷

母亲在我十岁时再婚,继父与前妻育有一子,抚养权归前妻。 去年五月继父因病去世,我们和继父儿子产生以下遗产继承纠纷,希望全权委托律师调解处理。 1. 继父单位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费,约10万左右。 继父的葬礼花费4万,墓地花费10万,全部由我母亲和我支付的。 嬷智榭鱿拢丧葬费该如何分? 2. 母亲和继父在科学岛上有一套单位的福利分房,该房产权属于单位,不可买卖。 继父过世后,母亲仍然居住其中。 这种情况下,这房子是否属于遗产?如何和继父儿子分? 继父的离世令我母亲深受打击,目前在外地疗养。 我也常年居住国外,没有办法亲自去当地和继父儿子交涉。 我们希望委托律师通过单位与继父儿子交涉丧葬费和福利分房的归属问题。

手机用户:818****5782 时间:2019-03-06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仍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一、丧葬费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实质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人。因此,对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不能像分割遗产一样,采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而应优先照顾死者生前对其进行扶养并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二、葬礼所支出的费用这一部分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属于作为子女应尽的道德义务,但结合上面一点,可以在获得更多的丧h费三、单位福利房就按照该一般的法定继承,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进行分割。具体的委托事宜建议和我所律师详谈。

回答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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