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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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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今年八月份在合肥工地上班,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跟骨粉碎性骨折,之后钢板固定术,一个月后出院,现在已经三个月,由于当时刚到工地半天就发生这个事故,人生地不熟,老板也不认识,可能老板也是看在我举证困难,故意在我出院当天要求跟我私了,当时给了我三万三翱榍,老板说你要就把这事情解决了,不要意思就说你去打官司,说他不管不问了,当时我父亲也在场,一个农村出来的,我们也不懂法律,,只好自认倒霉就答应了,当时老板写了一个协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哄骗我父亲在协议上多打了几万块钱,当时医药费是一万六千块钱,入院天丢给我一千块钱生活费,之间给了我两千块钱生活费,在出院当天给了我三万整,我总共得到才三万三千块钱,而在协议上老板写了八万一,当时我入院一个多月,身心疲惫,当时也没看清,就签了协议。之后回去还是我父亲说的,本以为事情就过去了,过了两个多月,老板突然打电话我,说公司给我搞伤残鉴定,于是我也就过来配合老板了现在资料已经递交劳动局了,之后我了解了一下,我这个伤残等级在工伤上面可能达到九级,赔偿款远远不止这些,现在我又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最主要的就是协议上多出了几万块钱

手机用户:138****5937 时间:2017-11-25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17775331257或者当面咨询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您在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意义的情况下雨公司所签订的是工伤私了协议,有关这个协议的法律效力:因为协议是在没有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所以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您这边有权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在1年的仲裁时效内申请变更或撤销工伤私了协议。并且,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定比协议中约定的要高的多,希望你能据此作出选择。详情可以来所咨询,我们首次接待完全免费!

回答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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