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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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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在这里请问点法律知识,麻烦王律师抽空帮我看看 我老爸在一家铸造水泥管道的小厂里干活,工作中水泥管倒了砸在脚背上,老爸是个坚强的人虽然当时很痛,老爸缓了一会儿又接着干活了,晚上回家老爸认为问题不大心想过几天就好了,所以没有管他,但是几天过去了不昂米,就到当地小医院打点滴,包扎吃消炎药,这样搞了好几天伤口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里面都化隆了,没办法给我们打电话,我们赶紧回去把老爸带到合肥滨湖医院治疗,前前后后花了8000多元,老爸所在的那个厂里的老板去滨湖医院看了下,丢下2000元医疗费就走了,说后看好了在算,等老爸出院拿着医院的费用单和出院小结去找老板的时候那个老板推三阻四说等新农合报销下来再说,结果又等了几个月新农合报销了1000多下来了,去找他他又说,是因为老爸自己耽误的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伤口感染化隆的,他不用管,他咨询过律师了,(我老爸血糖有点高,血糖高的人伤口恢复慢,) 王律师请问您这样的情况,老爸的工伤那个老板改负责吗?

手机用户:189****9778 时间:2017-10-31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17775331257或者当面咨询根据您的情况,您的父亲应该还没有做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您这边应该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做工伤鉴定。只用做完工伤鉴定后才能索赔。如果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话,有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这笔钱;如果单位没有职工办理保险的话,由单位来支付。至于您说父亲自身的问题导致治疗时间长,这个一般来说没有多大影响。详情可以来所咨询。

回答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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