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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是二婚,在一起11年了,她有一个女孩,我从小孩10岁把她养到21岁,现在因小孩谈恋爱的是吵架,她带着孩子跑了,当时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我想关于孩子我可不可以,向她讨回11年的抚养费?

手机用户:153****1898 时间:2017-08-08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17775331257或者当面咨询我们首先要知道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关系处理;1994年后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你们的情况基本上是同居关系来处理。如果是这样,您很难要回这笔抚养费,如果能要也只是到18岁为止。建议您这件事还是来所咨询。

回答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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