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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有房,二套房首付付不起。决定购置新房,用女友名字买为手套房,只需要付三成。并承诺房子买下来就结婚。现突然谈分手,并诬陷女友说是问他借的钱。让女友还近70万首付。否则就告女友!现在怎么处理?

手机用户:182****5812 时间:2017-08-04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17775331257或者当面咨询理论上来说,你们只是恋爱关系。男方这边出资并把房子登记在您的名下具有赠与的效力,是彩礼的性质。如果无法结婚他可以请求你返还房屋。如果男方说70万是你借他的,你予以承认的话,他可能就很难要回这个房子了。房子和70万之间的选择,详情您可以与我们面谈。

回答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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