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盗窃交通指示牌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2019-05-10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网 刑事犯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我们都知道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府以及公职人员只是人民的公仆,为了保证人民的生活状况,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之一,为了保护基础设施不被破坏,我国法律对于基础设施的保护有着相关的立法规定,那么,盗窃交通指示牌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吗?下面由安徽律政网为您解答。
  盗窃交通指示牌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1、具体要看所盗窃的交通指示牌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2、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对象是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以及与交通运输安全有关的,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而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无论采有何种方法破坏,只要足可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构成本罪。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主观故意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表现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盗窃罪是明知是公私财物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破坏交通交通设施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要大于盗窃罪,法定刑也比盗窃罪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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