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韩卉
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2018版)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和企业项目信用分构成。
一、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
(一)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分和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和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值标准由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二)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表彰奖励项目目录(附件1、附件2)中所列的奖项。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附件3),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信用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单个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构成。
单个项目信用分=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中单个项目分值+单个项目优良信0加分(附件4)。
单个项目优良信用加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构成,每部分最高加20分。
单个项目监督检查原则上每3个月一次,各地监管部门应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加大或减少现场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