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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派遣到合肥分公司任经理的劳动仲裁

三月三号在重庆公司入职,四月七号被派遣到合肥协助成立合肥分公司。因领导无故决定降薪留职,现决定离职。但是从入职到现在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现在被迫离职可以发动劳动仲裁吗?可以的话主体是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手机用户:131****0192时间:2021-05-15

王锋律师解答:
目前你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应当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通过工资条、打卡记录等方面证明。岗位和工资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变更岗位、降低工资的,可以以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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