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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陈汉林
安徽合肥庐江县汤池镇汤池村民组,商业拆迁。我的户籍是属于村民组,只不过从1999年读书迁出,2007年迁回原籍当初的村民组,我爱人和二个孩子落户在村民组。但是现在拆迁,镇政府说什么人口认证办对我爱人和孩子不予安置。也没给出为什么不安置的政策文件根据,请问这个可以起诉嘛
手机用户:180****5188
时间:2021-03-31
王锋律师解答:
当地行政机关的做法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额,各地规定不同,要依当地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执行。当地行政机关应按时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项目、金额、面积、期间等情况。被拆迁人如认为所得补偿款过低或没有补偿,均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回答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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