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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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形,所谓的手续费即为“砍头息”。砍头息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
我国《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也就是说砍头息是违法的。 而且砍头息是被法院严令禁止的,即使在判决债务纠纷的时候,也会直接抹去砍头息。一般,借贷公司都知道砍头息是违法的,如果在贷款前,贷款机构没有告知借款人,在放款后才知道,借款人可以向银监会举报或者向法院投诉,但是必须有充分的借款合同证据。
回答时间: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