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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我是员工,公司现在做的项目是客户投资15200元钱,4个月后给收益3200-5000元不等,再给客户一套收藏品回去收藏。到期了拿到钱了。有犯法么?会涉及到诈骗,集资什么的?
手机用户:156****4711时间:2019-11-22
王锋律师解答:
您好,我是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很感谢您在我们的网站留言。
对于单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要看单位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具体表现为:(1)卷款跑路;(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它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如果公司从投资者那里拿到的钱,并没有进入到借款人那里,而是存在自融行为,把钱用在其它的地方,比如用于关联公司的经营、投资房产或股市等,并且用其中的盈利来给投资人兑付本息,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相关法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时间: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