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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起诉变更抚养权

孩子协议归父方,女方可以进行探视,协议签署之后,父方拒绝女方进行探视,女方现起诉变更抚养权,但父方户口为县城,实际居住地为市区,女方希望可以在父方的实际居住地市区提起诉讼,需提供父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市区物业拒绝提供证明,女方还有何种方法可以提供证明?

手机用户:183****0554时间:2019-10-21

王可律师解答:
您好,我是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很感谢您在我们的网站留言,对于您所描述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 您好,如需证明父方的经常居住地在市区,可以有以下的证明材料证明: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如果以上证明都找不到的话,只能去其户籍地起诉。

回答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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