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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二手房购房合同的取消
8月份在通过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位于庐阳区一套二手房,当时只知道我合肥的限购政策我是不具备的,可中介说可以以孩子上学的名义购买申请,对于当时的房贷利率我并不清楚贸然的同房主鉴定了购房协议并交了2万元订金!目前合肥市的贷款利率上浮贷款申请难度也较大,房贷也较高核算下来还款资金超出了个人还房贷的能力,在与房主协商的同时对方不同意退一部分钱款,这方明希望您能给些宝贵的意见!我能否讨回自己的损失?
手机用户:189****8062
时间:2019-09-06
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晟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仍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 购房合同已签过,对于不知道贷款利率不能成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事由,对于此事尽量与房主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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