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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开车撞了人了,已经开庭二次了,车子是挂在别人公司地下的,如果我弟没有经济偿还能力,是不是对方可以直接告货运代理公司呢?
手机用户:137****6530
时间:2017-12-13
律师解答:
你好,感谢选择安徽晟川律师事务所,对你的问题现做如下解答,如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17775331257或者当面咨询, 根据你的描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方是可以起诉货运代理公司的,将其作为共同被告。
回答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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